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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川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汉川政办发[2009]39号     发表时间-2009-07-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养殖场,办事处,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汉川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当前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要求等问题,国务院决定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这为我市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提供了一次重大机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备高效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汉川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目标: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地面塌陷、洪水、台风、火灾和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主要任务:从2009年7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鉴定,逐栋排查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台帐,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在2011年底以前,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二、实施范围
  (一)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市公办和民办的小学、初中、高中和幼儿园。
  (二)对所有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对各类中小学校危房实施分类处置。
  B级危房:尽早采取措施,修缮补强,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C级危房:立即采取措施,按照有关程序和专业设计方案实施加固补强,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使用。要指派专人加强监控,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特别是对土(砖)木结构、1980年以前建设、使用预制板的砖混结构校舍要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D级危房:停止使用,对不再保留的教学点和不准备继续使用的D级危房校舍,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要组织力量全部予以拆除。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要在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严禁师生进入。
  (三)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如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根据相关建筑标准进行改造或迁移。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市长刘有年任组长,副市长李爱平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经费保障组、技术指导组和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校舍安全日常工作。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这一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普查中小学校舍情况。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教育、房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摸清危房底数,掌握总体情况。
  (二)制定中小学校舍改造规划。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总体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整体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分步、分类实施中小学校舍改造。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分年度维修加固规划,有计划、分年度组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程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在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每项工程完工后,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金保障
  (一)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投入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省级财政补助”,绝不允许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民办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筹措。
  (二)要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汉川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和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跟踪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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