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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发表时间-2009-05-05


川外侨旅文[2008]10号

关于印发《汉川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机关各股室: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局党组研究制定《汉川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七日


汉川市外事侨务旅游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1章  总则

1. 1编制目的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和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使涉外突发事件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境内外国机构和人员、境外我市公民、机构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 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央六部、院《关于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川市应急预案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1.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境内发生和境外涉及我市的重大涉外突发事件以及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我国对外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1)境内发生的在川外国机构和人员、外资机构和人员、境内其他外国公民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2)境外发生的造成我市驻国外机构和人员、中资机构和人员、援外人员、 承包劳务人员、留学人员、华侨和我市因公、因私出国的公民和机构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3)境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4)境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5)境内发生的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
在我市境内发生的涉及外国人、华侨华人、涉港、涉澳突发事件,按照《汉川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措施予以处置。
在与有关国家联系交涉或合作的过程中,可参照我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双边多边条约,以及有关国际惯例办理。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力保安全。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以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各项工作的根本目的, 最大限度地维护境内、境外我公民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利益,避免或减少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对涉外、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市政府负责全市特别重大、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以及跨乡(镇)的较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乡(镇)分别负责本地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其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妥善处置。
(3)畅通联络、快速反应。
市政府涉外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建立联络图,有关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驻外机构保持通信联络快捷畅通,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信息,做到快速及时准确,相互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共享。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处置并重,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培训演练,平战相互结合,反应快速准确,积极做好应对涉外、旅游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及物资准备。
(5)依法办事、保守秘密。
对涉外突发事件须依法决策和处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国际条约、参照事发国或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境内外国机构和人员、境外我公民和机构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在应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保守国家机密、商业秘密。
第2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设立涉外、旅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副组长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局长,小组成员为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人秘股股长兼任。
2.2 工作职责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涉外、旅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涉及全市发生的重大涉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以及涉及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重大涉外和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工作;有权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市政府和省主管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执行和实施领导小组决策,承办日常工作。
第3章  预警发布

3.1 建立健全外事侨务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级外事侨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收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各种信息,正确予以评估后提出意见,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孝感市主管部门、经报省政府批准,适时发出相关的涉外和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第4章  救援机制
  
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 等级划分
突发公共事件按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的。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5至 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的。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l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l 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的。
4.1.2 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Ⅰ级)、 较大(Ⅱ级)突发事件时,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孝感市主管部门,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做好协调、信息掌握、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工作。
(2)发生一般(Ⅲ级)突发事件时,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上报孝感市主管部门并报市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参与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2.1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外国人、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游客的人身安全时,涉外人员和随团导游人员在与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承办单位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报告情况。
 4.2.2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和市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3.1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疫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市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服从卫生防疫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市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的旅游饭店的消毒防疫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如果卫生防疫部门作出就地隔离观察的决定后,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要积极安排好旅游者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向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报告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组团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经卫生防疫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病例后,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消毒防疫工作,并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同时向团队需经过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
(4)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报告。
4.3.2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报告。
(2)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
4.4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 当发生外国人、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的姓名、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要上报孝感市主管部门再通过省外事部门协调使(领)馆,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 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  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的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外事侨务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市外事侨务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12-8392910
第5章 信息报告

5.1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市外事侨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2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孝感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报告。
5.3 对于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会同市卫生监督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的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6章 应急保障和演练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要围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行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7章  附    则

本预案由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涉外、旅游重大突发事
件应急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形势发展以及出现
的有关问题可及时修订补充。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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