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川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减船上岸和转产转业补偿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8 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89 号)、《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9〕9 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央财政农业(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5 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 2019 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鄂农计发〔2019〕19 号)以及《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交通 运输局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 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汉川市长江流域重 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乡村摸底,部门核查,现将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减船上岸和转产转业补偿对象予以公示。
凡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汉川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异议。
市级举报电话:0712-8709532 8382439
附件:汉川市登记在册“三证”齐全捕捞渔船信息表
汉川市农业农村局
汉川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