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分水镇卫生院住院部改(扩)建、公卫楼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汉川市发改局批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社会[2009]12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分水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住院部改(扩)建筑面积366㎡;公卫楼建筑面积649㎡。
建设地点:汉川市分水镇卫生院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3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三级及以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近二年必须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7 投标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近三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8 外地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外地来汉企业年度备案证。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户,交纳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下午17: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汉川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孝感市商业银行汉川支行
帐 号:211010122500010015
4.2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作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5.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6日至2011 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凭委托书或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明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原件(以上资料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汉川市行政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星期六、星期日在汉川市御景春城二栋三单元901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3日上午8:30时前,地点:汉川市行政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交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年度备案表、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8.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czbtb.com)上发布。
注明:本次招标为汉川市卫生局各乡镇卫生院项目之一,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四个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但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的项目,如果中标两个或者以上的投标单位,则以第一个中标项目为准,后中标的项目视为放弃,后中标的项目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分水镇卫生院
地 址:汉川市分水镇卫生院
联 系 人:曾汉阳 联系电话:1897265450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地 址:汉川市御景春城二栋三单元901室
邮 编:431600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13972694777
电 话:0712-8381880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