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管理,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按照汉川市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办公室《“互联网+监管”联合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特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17日至21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工业企业专项治理名单中所涉及的354家企业。
三、检查方式:
随机抽取,现场检查。抽查范围:3%/年。
四、检查内容: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情况;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配备防护用品及使用情况,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识配备配置情况;
5、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包括建立职业健康体检制度,按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是否告知职业危害的相关事项;
7、职业健康培训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情况和接触者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培训情况)
五、检查人员: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股 1名
市卫健局综合执法大队 3名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 2名
六、车辆保障:
市卫健局综合执法大队 1辆
七、检查要求:
1、严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依法处理;
2、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3、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录入工作。
附:2022年市卫健局、人社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计划
汉川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0日
2022年市卫健局、人社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计划 |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联查 事项 | 联查 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基数和比例 | 时间 安排 | 备注 |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卫健局 | 工业企业 职业健康 制度落实 情况的検 查 | 全市工业企业专项治理名单中所涉及的354家企业 | 职业病防治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健康档案、企业员工职业病防治健康管理档案等 | 职业病防治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制定 、职业病防治健康档案、企业员工职业病 防治健康管理档案 | 3%/年 | 10月底前 | |
人社局 | 职业病防治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落实 |
注:联查事项应根据清単填写,如清单中暂无相关事项,也可临时调整增加;联查对象应当是参与联查部门职责范围内共同的监管对象;联查主体可以是省、市、县(市、区)级监管执法部门,原则上联合抽查应处在同一层级;责任分工一栏既可以由省级部门统一发起,也可以由市县级部门自行发起,应明确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