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汉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机构地址: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人民大道28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领导信息: 曹姝霞
电话:0712-8397915
机构职能 :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区急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区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区急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区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区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0、负责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疾控项目开展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以及制定服务流程和考核标准,开展工作督导和考核检查等任务。
11、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2、承担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13、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4、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15、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6、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17、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18、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9、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0、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21、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22、查处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23、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缴系统的运行、监测、管理。
24、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
25、负责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26、受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27、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28、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科、财税科、预防接种中心、化验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场所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法律事务与稽查科、驻村扶贫工作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