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人民政府-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汉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

发布日期:2025-01-06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汉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适时更新调整。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汉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汉川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anchu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1、机构信息:机构职能、直属单位、领导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

2、工作信息:日常工作动态、结果公示等

3、规划计划:市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等

4、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

5、行政许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其他信息:民政涉及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公益慈善、社会事务、殡葬服务等政策及制度。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获取方式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视情以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局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汉川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西88号。

邮政编码:4316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2-8282409。

传真号码:0712-8282904。

电子邮件:mzj@hanchuan.gov.cn

(二)提出申请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汉川市民政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委托申请的,应当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汉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系统提交

4.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5.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传真页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处理

1.登记审核。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登记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2.答复。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包含以下几类答复情况: 

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

汉川市民政局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室承担。

办公地址:汉川市人民大道西88号民政局大楼502室。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2-8282409

传真号码:0712-8282904

邮政编码:431609

电子邮件:mzj@hanchuan.gov.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