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川招拍挂告字[2025]2号
经汉川市人民政府批准,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公顷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P(2024)19 | 汉川经济开发区洪北村 | 98421 | 工业 | ≥1.0 | ≥40% | ≤15% | ≥3000 | ≤7% | 50 | 2805 | 2805 | 2 |
P(2024)12 | 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华二村 | 33659 | 工业 | ≥1.0 | ≥40% | ≤15% | ≥3000 | ≤7% | 50 | 1205 | 1205 | 2 |
P(2024)13 | 汉川经济开发区洪兴村 | 12188 | 工业 | ≥1.0 | ≥40% | ≤15% | ≥3000 | ≤7% | 50 | 348 | 348 | 2 |
P(2021)69-3 | 汉川市汈东棉花原种场长乐生产大队 | 12490 | 工业 | ≥1.0 | ≥40% | ≤15% | ≥1500 | ≤7% | 50 | 458 | 458 | 2 |
P(2024)11-1 | 汉川市庙头镇黄家咀社区 | 8919 | 工业 | ≥1.0 | ≥40% | ≤15% | ≥1500 | ≤7% | 50 | 226 | 226 | 2 |
P(2024)11-2 | 汉川市西江乡北河社区 | 32003 | 工业 | ≥1.0 | ≥40% | ≤15% | ≥1500 | ≤7% | 50 | 765 | 765 | 2 |
二、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及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六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P(2024)19、P(2024)12、P(2024)13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P(2021)69-3、P(2024)11-1、P(2024)11-2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1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29日,到汉川市山后二路83号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29日,到汉川市山后二路83号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4月29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凡在汉川市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八、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10时,地点为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一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572539599 0712-8281090
账户名:汉川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汉川市工商银行晨曦支行
账号:1812022229200013976
开户行:汉川市农业银行人民大道支行
账号:531301040000036
开户行:汉川市邮政储蓄银行汉川市支行
账号:100286237980010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汉川支行营业部
账号:578157548964
汉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9日